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深化教学改革,规范教学行为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经2017年1月3日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委员会。教学指导委员会自本决定颁布之日起开展工作。
附件一: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
附件二: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
长治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
2017年1月5日
附件一:
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
主任委员:金山
委员:刘瑞祥 白海艳 侯沁文 王琦 史宝忠
外聘专家待定
附件二:
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
一、宗旨
本组织遵照普通高等教育的办学方向和教学目标,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五大发展理念为领引,转变教育思想观念,促进专业、人才培养方案、师资队伍、教材、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的建设和教改、教研、教学工作的开展,是系级教学、学术及其相关工作的咨询、审议性组织。
二、组织
本委员会负责开展教学、科研等方面的研讨、评价或审议工作,必要时可聘请教育管理专家、企事业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有关活动。其成员由系内外专家和专业带头人组成。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秘书处(暂设在办公室),秘书处设秘书一人(董静静),负责处理日常工作。
三、职责
1、新专业设置的论证、审议。
2、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、审议。
3、教研项目的论证、审议。
4、教学成果及奖励等的评审。
5、教师职称晋升前的初审。
6、教学质量的评估。
7、人才引进考核评价。
8、其他重大教学、改革、发展问题研讨、咨询、审议等。
四、工作方式
1、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全体会议评议、讨论、审议相关事项。
2、通过个别交换意见进行咨询、评价或审议。
五、工作制度
1、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2~3次,必要时,可即时召开会议。
2、教学指导委员会活动时,属于咨询性质的议题,由秘书整理出咨询意见,作为系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参考。
3、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的问题如属通过表决作出决定的项目,则形成决定时,必须有2/3以上成员出席会议,并有2/3以上的到会成员投赞成票方为有效。